【博士招生细则】我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4-04-16 16:10


为适应学校高水平大学建设需要,进一步探索和完善博士选拔机制,根据国家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现制定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2024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坚持质量第一原则,以考生和学科之间适度竞争保障生源质量,以高质量研究生培养支撑学科健康发展。招生过程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2024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年度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包申旭、杨文东

副组长:李柏林、马中杰金琴

成员:魏杰李宁任子杰杨列尹章才

三、专家组组成原则

学院按学科相关原则组成矿业工程和环境科学与工程(含环境地理信息系统)2个博士研究生招生专家组,专家组组成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科方向、研究领域、人员结构等确定。

四、现场提交材料

考生须在考试前资格审核时向学院提交《武汉理工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原件)和《武汉理工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承诺书》(原件)资格审核地点:武汉理工大学博学东(二)-305(考务办),时间:2024420日上午8:00-9:30联系人:魏老师、石老师,联系电话027-8788564713176018153

五、考核方式与内容

本年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核通过线下方式进行,如有特殊情况按照学校统一安排开展。

博士考生考核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

(1)笔试主要考核考生的英语能力和专业知识,满分100分,其中英语部分50分,专业知识考核部分50分。各学科考试内容如下:

2)面试考核主要由考生汇报和专家提问部分组成,总分100分。考生汇报由考生围绕个人学习科研情况、工作经历和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研究计划等内容,制作PPT文档并讲演15分钟左右,分值占比60%。专家提问主要考核专业背景、创新思维能力、科研能力和潜力以及语言表达等方面。考生作答时间为15分钟左右,分值占比40%

3)考核总分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面试考核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说明:对于报考科研经费博士的考生,符合《武汉理工大学2024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且学术成果和科研经历经学科专家组评审后认定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六、拟录取规则

博士研究生考生录取按照专业不同,根据计划类型、导师额定接收指标、录取原则和考生综合成绩相结合的方式择优录取。

七、工作进度安排

2024420日学院组织考试。具体考试安排如下: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2024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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